近日,水政监察大队及时制止了一起拟在堤坡打井的违法行为,确保了防洪工程安全。
当日上午,该局水政监察大队进行堤防安全隐患巡查时,在12+500处背河堤坡发现停有打井车辆,经过询问得知,濮阳市环保局委托工人在堤坡准备打井,执法人员现场与环保局责任人取得了联系,向当事人与环保局有关责任人讲明:根据《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办法》《河南省黄河工程管理条例》等黄河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在防洪工程及保护范围内打井,并告知其行为会对防洪造成严重的危害,当事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启动打井车辆离开现场。
此次巡查,该局有效制止打井行为的发生,把危害堤防工程行为消灭在了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