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黄委及河南河务局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通知精神,濮阳河务局围绕上级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和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再推出四项措施,力保汛期安全。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防汛责任,密切关注雨水情、汛情,强化值班值守,确保所有险情抢早抢小,确保工程安全。要突出抓好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整治活动,按照此项活动的要求,履职尽责,确保不发生未成年人溺亡责任事故。
二是进一步压紧夯实安全生产责任,主要是要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一岗双责、人人有责”的理念和要求,突出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三管三必须”,履行好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全员安全岗位责任制,达到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
三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认真细致地做好安全风险隐患全面、彻底排查工作,并建立健全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圆满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阶段的目标任务。
四是根据目前国家投资的大基建扫尾工程施工特点和小基建项目施工特点,着力做好施工安全监管工作。要根据涉河涉堤补偿项目施工特点,特别是工程施工项目高空作业、深基坑作用等特点,提前做好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