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下文规范农村饮水水质保障管理
10月下旬,陕西省水利厅、卫计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和提升饮水安全工程水质保障管理水平,确保广大群众长久吃上安全放心的自来水。
《意见》指出,进入“十三五”,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全面转入巩固提升阶段。各级要认真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合力推进的有效工作机制,通过加强水源地保护、强化水质监测保障、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加强工程建后运行管护等措施,力争到2020年,全省饮水型地方病大幅减少,农村群众都能喝上安全达标的放心水。
《意见》明确,各地在加强工程运行管理的同时,要围绕巩固提升,着重强化水源地保护、净化处理设施以及消毒设施的配备和运行管理,组织开展净化、消毒设施大排查,加强运行管理人员岗位技能培训,确保水质净化和消毒设备常态化运行,下气力解决水质微生物和一般感官性状指标超标问题,力争到2020年全省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处于全国平均水平以上。
《意见》强调,各地要聚焦脱贫攻坚,以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强调困县摘帽为目标,以56个贫困县区和42个非贫困县区为重点,优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同步解决易地搬迁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统筹解决贫困地区其他的饮水安全问题。水质达标认定工作由各地卫计部门牵头实施,规模以上供水工程单独组织开展检测认定,分散工程根据水源类型、地域分布按比例抽样检测,确保贫困地区农村饮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脱贫退出标准。
《意见》要求,各地要以供水人口多、水源易受污染的工程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区域农村饮水工程水质检测中心作用,“千吨万人”以上规模的集中供水工程必须建立不少于9 项检测能力的日检水质化验室,其他规模的集中供水工程也要逐步强化水质风险自控能力,全面建成卫计部门抽检、水利部门巡检、供水单位自检的三级水质检测网络,努力提高全省农村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赵晓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