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河务局组织学习“河长制”和《河南省黄河防汛条例》

  • 发布时间:2017-03-16 10: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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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河务局组织学习“河长制”和《河南省黄河防汛条例》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提升水政监察人员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 3月15日,荥阳河务局组织召开了学习会议,集中学习“河长制”和新出台的《河南省黄河防汛条例》,该局水政科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河长制”进行了详细解读,深化了学习内容。通过学习,全体人员认识到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黄河复杂水问题、维护黄河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治黄体系、保障沿黄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会议还对3月1日新出台的《河南省黄河防汛条例》进行了学习,本次学习会议让水政监察人员尽快熟悉了新的法律法规,有效提升了水政监察队伍素质和办案能力,为“维护黄河健康生命,促进流域人水和谐”的治黄工作新理念提供了有力保障。(荥阳河务局苗顺醒 荥阳市演武路004号 邮编:4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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