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正式启动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
2016年西藏自治区洪涝灾害严重,水利工程设施水毁多、损失大。根据国家水利部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按照2017年汛前完成全部水毁修复任务的总要求,西藏自治区水利厅成立了西藏自治区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区开展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
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所需资金由地方负责筹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编制完成《西藏自治区2016年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方案》上报自治区政府,并及时向各地(市)、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的通知》(藏水汛〔2017〕1号)。近日,已陆续完成了西藏自治区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项目统计,并上报国家防办和流域机构,标志着西藏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区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