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四个方面抓好水利行业双拖欠排查

  • 发布时间:2016-03-15 21: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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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四个方面抓好水利行业双拖欠排查

为切实做好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水利行业“双拖欠”排查工作,日喀则市水利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着力从“四个方面”全力开展水利行业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排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双拖欠”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双拖欠”日常工作机构,专职安排2名工作人员作为“双拖欠”工作联系人。及时了解和统计各县区、各项目民工工资兑现情况,及时查明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情况,坚决防止农民工上访和拖欠工程款的现象发生。

二是加强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近期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通知》要求,我局充分认识做好拖欠工程款和拖欠民工工资矛盾调处的重要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开展水利项目建设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专项清查活动,及时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款兑现情况,在水利项目建设领域统计上报情况显示,全市水利行业已兑现结清农民工工资,无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现象。

三是加大处罚力度,维护群众利益。我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行为采取列入“黑名单”、失信企业等办法,在后期水利工程建设中坚决不予参加水利工程施工,并记入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从而进一步提高施工企业诚信度。继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管理“四制”要求,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监管,在办理开工手续时,就责令其必须先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在施工过程中做到依照合同、进度、质量要求结付工程款,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款兑现,从源头控制拖欠民工工资现象,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双拖欠”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四是建立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监管制度,建立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信用制度、民工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支付报告制度、欠薪保障制度、欠薪处罚制度等,强化与施工单位制定劳动合同和水利项目承包单位及施工单位的法律责任感和道德责任感,认清及时付清农民工工资的重要性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重后果,通过组织农民工学习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制度的健全和执行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水利行业和谐稳定发展。

(日喀则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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