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厅约谈督导加快小型抗旱水库建设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以及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重大决策,加快项目建设,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小型水库建设和除险加固有关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水利部2015年11月11日在北京对四川省小型抗旱水库建设专题工作会议的精神,针对省内部分县(市、区)项目前期工作滞后,投资完成率低、建设进度落后的状况,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的有关部署,11月26日,水利厅建管处会同厅规计处组织召开了省内部分小型抗旱水库建设进度专题工作会,对前期工作滞后项目,查找问题,逐项梳理,研究进一步加快推进建设工作的有效措施。
会议要求部分县(市、区)进一步加快建设工作力度,认真梳理,找准关键节点,精准发力,全面推进小型抗旱水库建设工作。一是落实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各级地方政府是小型水库建设实施责任主体,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负总责。各地要组建领导协调统筹机构,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强化组织协调,查找问题,落实责任,逐项考核,落实地方建设配套资金;要明确工作目标,2015年底全面完成前期工作,2016年3月全面开工建设,2016年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二是强化措施,推进前期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行业指导。各地要切实落实责任制,研究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前期工作各个环节责任到人,加强前期工作质量管理,充实技术力量提前介入前期工作,加大部门之间协调力度。三是加强管理,加快建设进度。各地要加强项目建设与管理,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规范资金使用,建立健全考评体系。四是提高认识,强化质量与安全。项目所在地的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小型抗旱水库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责任主体,负责项目质量与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与管理,指导项目法人加强现场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五是动态管理,加强信息报送。相关单位要在每月10日前将小型水库建设进展信息通过《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投资计划管理系统》(二期)进行填报。各地表示将认真梳理,查找问题,进一步增添措施,千方百计抓落实,出成效,有序高效推进小型抗旱水库各项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建管处 陈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