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水资源费年度征收提前超额完成
水资源实施有偿使用制度。2015年以来,宿迁市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物价局、水利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的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出台政策。根据省文件精神,市、县相继出台相关调价文件,为全面落实调整水资源费提供依据。二是加大宣传。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节水宣传周”,结合日常管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三是抓住重点。在水资源费征收工作中,全市以用水大户为抓手,通过积极协调,以点带面推动水资源费征缴工作。洋河集团是全市龙头企业,因处于严重超采区,并且属于高耗水行业,水资源费价格较高。经过大力宣传与沟通协调,水资费调价工作得到该集团的大力支持,水资源价格调整迅速到位,为宿迁市自备水源用水户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四是促进保护。本次水资源费调价的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价杠杆作用,节约保护水资源,特别是优质的地下水资源。在本轮水资源调价工作中,由于地下水价格上浮幅度较大,位于市经济开发区的宿迁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主动申请改用自来水,目前,该公司自来水接管相关工作已经完成,厂区内三眼地下水井已封填完毕。水资源费的价格杠杆作用已初步显现,地下水资源保护也得到了有效推动。随着资源费调价工作的稳步推进,宿迁市水资源费征收成绩显著,截至7月底,全市水资源费征收2053.92万元,已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达年度任务的109.84%。(宿迁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