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11个督察组赴各地检查防汛备汛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派出11个督察组陆续奔赴全省各地,对各市今年防汛安全准备工作开展专项督察。
此次督察由省防总成员单位领导带队,督察组人员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相关单位派员组成。督察组以现场督察为主,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三防督察方式,主要对防洪工程、乡镇(街道)村(居委会)、重点行业等防汛防台风准备工作进行明督暗查。省防总将督察情况及时向市级人民政府通报,同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本次督察的主要内容包括:防汛防旱防风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指令执行落实情况;各地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和“统一指挥、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三防工作机制落实情况,以及三防责任人上岗培训及履职情况;各地、部门防御台风、洪涝、山洪、干旱等灾害应急预案、城镇防御洪水方案和灾害影响范围人员应急转移安置方案的制定、修订、演练和执行,以及防灾避险宣传教育等10方面的工作情况。
(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