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实行“实名制”落实工程安全责任

  • 发布时间:2014-04-06 18: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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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实行“实名制”落实工程安全责任

邻水县:实行“实名制”落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工程安全责任和中央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安全责任。

近日, 笔者随同邻水县水务局的领导、水土保持工程技术员和水利工程技术员一道,在袁市镇大光明村、柑子镇春和村、城南镇新安村等实施的水土保持项目工程和农田水利项目工程上,随处都可以看到,在每一个蓄水池侧墙的醒目位置,都悬挂着白底红字的“温馨提示:注意安全!直经:7米;深度:2.58米;容积:100立方米;责任人:吕金国”等类式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大家随时注意水土保持工程和农田水利工程安全。据现场的领导和技术员介绍,邻水县历来特别重视水土保持工程和农田水利工程安全工作,在每一个水土保持项目工程和水利项目工程竣工后,都要立即在蓄水池的进、出口位置,安装用钢筋制做的安全防护铁门、加固铁锁安全保护和在蓄水池墙上悬挂安全标志,加强水土保持和水利设施的安全防范,制着这样的“安全告示牌”。

图为:邻水县国家农发水土保持项目工程袁市镇大光明村蓄水池的“安全责任标志”。

(冯胜骅,屠鹏,陈维,吴吉刚,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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