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多次沟通商谈,河南原阳黄河河务局与原阳县水利局完成了2020年度引黄供水协议的签订。
该协议对本年度引黄供水的供水方式、供水用途界定、水价执行标准、计量方式、水费收缴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首先保障所辖引黄灌区农业灌溉用水,满足辖区农业用水需要。二是加强平原示范区凤湖生态用水、原阳县境内水系改善用水供水等“非农”供水项目管理,尽力为原阳境内生态环保用水,提供水源保障。三是强化计划供水管理,合理调配年度引黄供水指标,禁止无计划或超计划引水。四是严格执行国家的相价政策和上级的相关规定,对经上级批准的超指标应急引水,全部按“非农”供水价格计量计价。五是明确了水费缴纳的期限要求以及违反协议所要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