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郑州市1月31日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获悉,郑州引黄生态水价从2018年1月1日起按照国家发改委新水价政策进行调整,原水价相关会议纪要终止。
据悉,郑州河务局为落实黄委“规范管理,加快发展”新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推进“河长制”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抢抓机遇,努力协调,先后三次行文市政府,多次向市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解释落实水价政策的重要性、紧迫性等关键问题,申请调整郑州市生态水价执行国家政策。
郑州市引黄生态水主要用于郑州南部四河(金水河、七里河、熊耳河、潮河)、北部三河一渠一湖(贾鲁河、索须河、魏河、东风渠、郑东新区龙湖)。近年来生态引水量保持在1.5—2.3亿立方米之间。随着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需要,黄河水资源需求量与日俱增,我局在进一步规范强化黄河水资源管理的同时,多措并举提高涵闸引水能力,推进涵闸及应急泵站的建设升级改造,尽最大努力做好引黄供水工作,为郑州市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奠定更加扎实的生态基础。
下一步,我局将以郑州生态水价全面落实到位为第一要务,指定专人负责市政府常务会会议纪要形成与落实,加快与郑州财政局、水务局、邙山管委会等生态水引用相关单位联系与对接,使之纳入规范运行机制,促进引黄供水产业加快发展,以实干精神诠释责任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