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金河务局“柔性”执法黄河滩区

  • 发布时间:2016-07-11 09:10:26
  • 来源:

2016年新修订的《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服务型行政执法”首次写入地方性法规,而且河南省政府将2016年列为服务型执法建设的“基层提升年”。惠金河务局作为基层一线单位,践行“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行政执法模式,柔性执法黄河滩区。

答疑解惑 服务大众

“工作中也要做好接待工作,对群众的反映的问题要作好记录,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别让他们跑第二趟,尽量别折腾”惠金河务局水政科张科长在水政例会说。刚开完例会,就有群众前来咨询问题。拿着水政工作人员提供的内容,他们边看边向水政工作人员咨询:“那我们申请的建设的项目属于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批准这一栏目吧?需要的资料有申请书、方案......”水政工作人员告知询问人,根据规定滩区内建设项目须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且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刚柔并济 柔性先行

“2016年以前都是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或者直接立案,这些都是有强制性质的,现在不一样了,行政约谈是非强制性的,今年经常用,当事人也配合多了,愿意接受约谈”惠金河务局水政监察第一支队乔队长说。如今,惠金河务局每月都会进行一次行政约谈,上个月是厚德农业生态观光园项目,建设面积已超出许可面积,水政人员在约谈中跟负责人沟通,规劝他们自行整改或者重新办理许可手续使现在的建设面积符合许可范围,争取以非强制的行政指导方式促使其遵守法律法规。

据统计,仅2016年6月份,惠金河务局提供“上门服务”15次,主要对象为辖区内已经河务部门审批但尚未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项目,友情提示各项目负责人应向河南省水利厅水政资源相关部门提交申请,确保项目手续齐全。并且告知相关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有权利对其行为进行处罚。提醒负责人在有权机关进行强制措施前完善手续,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当然,针对一些滩区“老赖”,在柔性措施行不通的时候,刚性手段便接踵而至。惠金河务局水政人员通过下达责停责改文书、立案进行行政处罚等方式来实现对黄河滩区的管理。

惠金河务局作为服务型执法一线单位,水政工作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注重柔性用权,通过行政指导等各种非强制措施面对违法违规当事人,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促使自愿作为、进行整改,拉近执法者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距离,努力打造滩区执法新局面。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 Copyright ©2014-2021 水缘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