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4月28日讯(通讯员 童跃忠 记者 范智)为加强河道工程管理,保障防汛安全,改善城乡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近日,安徽省芜湖县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芜湖县河道蓝线管理暂行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包括湖塘、沟渠、湿地)及其配套工程蓝线的划定和管理。明确了建立政府主导、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河道蓝线管理机制,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下级管理服从上级管理的原则。县水务局负责河道蓝线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河道蓝线规划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蓝线一经划定,不得擅自进行调整。确需调整的,应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办法》的制定,进一步规范了河道管理蓝线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为今后涉水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执法等提供了重要依据和保障。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