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4月15日讯 经对黄河流域(片)十省(区)报送的2016年度重要水功能区监测方案审核确认,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编制印发了《2016年黄河流域(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监测方案》,不仅明确了监测范围与监测主体,规定了监测项目和频次,而且对监测与评价技术要求做出了具体规定。
该监测方案显示,2016年黄河流域(片)纳入考核的重要水功能区有337个,较2015年增加26个,并全部实施监测;重要水功能区监督性监测个数为27个,较2015年增加9个,占纳入考核的重要水功能区的8.01%;监测项目涉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基本监测项目24项、《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饮用水水源地补充监测项目5项。
3月下旬,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向黄河流域(片)十省(区)水利厅印发了该监测方案。目前,各省(区)正按照要求开展2016年度重要水功能区监测与评价工作,并作为2016年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考核的重要依据。(李洪亮)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