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宪法日南充市宣传水法倡导依法治水
12月4日是全国第14个法制宣传日,也是全国首个宪法日。是日,四川省南充市水务局水利综合监察支队与市辖三区水政执法大队以此为契机,提前在市辖三区内的宾馆、酒店、洗车场等取水集中地和广场、街道、车站等人群集中地,利用流动宣传车辆广泛宣传《水法》、《南充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
当天上午,市水利法规宣传人员在南充北湖广场向过往市民发放宣传资料,并主动为其讲解节约用水及日常饮水小常识。“从事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防治水害等水事活动,应当遵守什么?”面对市民的询问,宣传人员告知,根据《水法》规定,应遵守经批准的规划,因违反规划造成水域使用功能降低、水体污染等不良后果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在市北湖路、涪江路等街道,数辆法制宣传车以较慢的速度行驶,并播放着与水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人员还在西山广场,市人民广场,高坪、嘉陵区政府广场,南充汽车客运站,以及三区各主要街道进行了宣传。
良好的水事秩序是一座城市社会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的有力助手。通过这样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市民能够关心我市水资源情况,一起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此次法制宣传旨在向市民广泛宣传水法知识,倡导全民依法治水,保护水资源,维护水事环境可持续发展。宣传的内容包括取水许可知识、城市供排水许可证办理相关知识、日常饮水小常识、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相关知识和水法相关知识等。据了解,此次活动共出动宣传车6辆,发放宣传资料13000余份。(南充市水务局黎继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