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水资源质量通报科学把脉纳污红线管理
自2014年起,由省水文局编制的《陕西省水资源质量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增加了涉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水功能区、重要水源地及主要河流行政区界水质达标情况等内容,科学把脉纳污红线考核管理工作。
据了解,为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强化纳污红线管理,使各级主管部门及时了解掌握陕西省重点河段水资源质量状况,针对纳污红线考核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自2014年起,省水文局编制的《通报》增加了涉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水功能区、重要水源地及主要河流行政区界水质达标情况等内容,使得《通报》的针对性、时效性大大提高。
《通报》在对全省水文系统水环境监测成果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对全省水功能区质量状况、考核水功能区达标情况、重点水源地及行政区界河段水质达标情况进行了评价,更加全面地反映了我省重点河段及重要水源地水资源质量状况,为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时采取减排措施、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水安全提供了科学依据。(陕西省水文局 赵丽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