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豫西河务局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纪律作风建设要求,狠抓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采取“三个强化”措施,有效预防节日腐败问题的发生,确保清明节期间风清气正。
强化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组织中层以上干部传达学习河南局关于加强清明节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观看警示教育片《为了政治生态的海晏河清》;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推动易风移俗、树立文明新风”倡仪和“文明祭祀过绿色清明”主题宣传活动。着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规定,自觉遵守社会公序良俗,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反对封建迷信,努力营造廉洁节俭过节的浓厚氛围。
强化“八个严禁”,严明纪律规矩。 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八个严禁”: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工作时间祭扫;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待遇;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等问题。
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要求财务、公车、食堂、接待场所、公务接待人员等管理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防所辖部门、单位和人员触碰纪律底线、踩踏法律红线。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履职尽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出现违规违纪的典型问题,坚决从快从重查处,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增强震慑效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