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对长江流域部分部批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集中督导工作

  • 发布时间:2016-08-30 16: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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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网站8月26日讯 为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根据《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长江流域(片)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8月16—17日,长江委在武汉召开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会议,对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改建铁路宁西线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新建铁路九景衢铁路、安徽铜冠(庐江)矿业有限公司沙溪铜矿330万吨每年采选工程等4个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会议检查。陕西、湖北、江西、安徽、河南5省水利(水土保持)厅(局),4个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参建单位派员参加会议。

会上,长江委和相关省水利(水土保持)厅(局)分别通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4个建设项目建设期间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情况及整改意见落实情况。4个项目建设单位汇报了项目建设期间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对流域机构和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会议还对4个建设项目现阶段水土保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质询,对建设单位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答疑,提出了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重点。会议形成了纪要,对4个建设项目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重点、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时间节点提出了明确要求。会后,长江委将以正式文件将会议纪要印发各生产建设单位。

对生产建设项目采取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和生产建设单位自查相结合的基础上,再召开会议集中督导检查(称为会议检查),是长江委在新形势新要求下试行的一种新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方式。这次会议检查得到了4个项目建设单位的高度重视,会前对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开展了自查,准备了自查汇报材料,并由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带队参加了会议。通过会议检查,进一步强化了生产建设单位防治水土流失的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同时也现场解答了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中遇到的一些难点和疑惑,起到了很好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贯和现场培训作用,是对简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的有益尝试。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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