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4月29日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根据水利部总体部署和珠江委《2016年珠江流域(片)部批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方案》,4月18日至21日,珠江委联合广西水利厅,在有关市、县水利部门配合下,对广西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一、二期工程,国家高速公路包头至茂名桂林至三江段,广西柳江防洪控制性工程落久水利枢纽工程等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检查组查看了工程建设现场,查阅了工程建设相关资料,听取了参建各方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汇报。按照《水利部流域机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检查组重点对各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方案变更及重大变更审批、后续设计、措施落实、补偿费缴纳、监测监理、历次检查整改落实、工程验收和自查初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较为重视,水土保持措施基本能按进度实施,防治成效较好。但部分项目仍存在“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水土保持措施滞后、未及时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等问题。检查组要求,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工程的水土保持工作,加强水土保持日常管理,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针对今年汛期珠江流域频繁出现的强降雨,检查组要求建设单位高度重视取、弃土(渣)场的水土保持防护措施,加强日常巡查监测,避免发生水土流失,确保安全。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