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黄河滩区总面积65平方公里,涉及乡镇3个、村庄30个,其中滩内村庄10个、滩外村庄20个;涉及总人口68085人,其中滩区内常住人口25849人,流动人口31人,耕地8.73万亩。滩区内没有防洪安全设施,仅有围村堰一道,由于缺乏维护无法发挥护村作用,防洪安全保障能力较弱。据统计,新中国成立以来黄河下游滩区洪水漫滩严重的年份是1958年、1976年、1982年、1996年。中牟县黄河滩区发展面临的问题
(1)洪水威胁仍然存在花园口站100年一遇洪水流量为15700m³/s,花园口站20年一遇洪水流量为12370m³/s,而达到8000m³/s以上的流量级的洪水即可将中牟县黄河滩区全部淹没。(2)安全设施现状不容乐观中牟县黄河滩区撤退道路少,标准低,难以满足撤退需要;同时,滩区内仅有孙拔庄村西至韦滩村东围村堰一道,该围村堰未能形成闭合回路,不能满足滩区人民群众的避洪需要,整个滩区没有避水台之类的就地避洪设施。(3)发展权利受到制约由于滩区是黄河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出于国家防洪整体安全观的需要,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均禁止在黄河滩区开展大规模经营发展性活动,因此导致中牟县黄河滩区经济水平、教育水平、交通、水利设施等方面的优化提高严重滞后。(4)滩区民众搬迁积极性不高一是部分老人安土重迁、故土难离;二是移民群体与政府实施部门之间关注点不同,政府主要着眼于搬迁的整体未来效益,而民众则更关注搬迁、生计成本;三是民众对于搬迁后能否有效融入到迁入地存在较大顾虑。(5)搬迁任务艰巨,难以短期完成一是迁建所需用地短期内难以解决,滩区移民搬迁需占用大量土地,造成用地指标紧张,分散迁入他地则在户籍制度、土地资源整合等方面协调难度更大,短期内难以落实到位;二是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周期长。中牟县黄河滩区可持续发展的新思路及建议中牟县黄河滩区可持续发展新思路:结合中牟黄河滩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在滩区群众原地不搬迁的情况下采取适当工程措施对滩区村庄进行保护,以有力地促进滩区的可持续发展。具体建议方案如下:(1)方案一:在黄河滩区自太平庄防洪坝至东狼村修筑村庄外围堤防工程。雁鸣湖镇、狼城岗镇滩内村庄所处滩地为高滩,土壤肥沃且较为稳定,农业生产连续性好。建议自太平庄防洪坝至东狼村修筑村庄外围堤防工程,起点为雁鸣湖镇太平庄,终点为狼城岗镇东狼村,总计约13公里。其堤防标准按照22000m3/s洪水流量级设计修筑,预计估算总投资15—20亿元。(2)方案二:在黄河滩区自太平庄防洪坝至开封黑岗口险工修筑村庄外围堤防工程。中牟县雁鸣湖镇、狼城岗镇和开封水稻乡滩内村庄所处滩地为高滩,土壤肥沃且较为稳定,农业生产连续性好,人口稠密。建议修筑中牟雁鸣湖镇至开封水稻乡滩区内村庄外围堤防工程,起点为雁鸣湖镇太平庄防洪坝工程,终点为开封水稻乡黑岗口险工,总计约15公里。其堤防标准按照22000m3/s洪水流量级设计修筑,预计估算总投资18—24亿元。上述思路的可行性分析(1)符合该滩区地理特点该滩区位于中牟黄河河段最宽处,处于既有堤防工程“凹”字型内腰处;受小浪底水库运用和辖区内河道整治工程积极影响,“上拦下排”防洪工程体系不断完善,近年来河道泄洪能力不断增强,主河槽高程及滩区面积日趋稳定,为有条不紊地实施搬迁及筑堤奠定了基本地理条件。(2)符合群众心理预期修筑村庄外围堤防工程可实现全新意义上的群众“外迁”,不仅巩固了滩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在一定程度上契合了群众期望,进一步提高了其生活、生产积极性。(3)符合成本最优原则中牟县黄河滩区群众全部搬迁约需资金32.5亿元,修筑村庄外围堤防工程,花费在15—24亿元,且节省了大量的搬迁协调工作,对比可知,无论在经济还是精力等方面的耗费上都实现了成本最优原则。(4)中牟县委、县政府对上述方案高度重视近年来,中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黄河防汛工作,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中牟县黄河防汛及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提出黄河滩区修筑堤防的方案,并表示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中牟县对黄河滩区群众迁建工作的概念进行创新性诠释,以严谨科学的研究论证以及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为先决条件,以滩区内村庄外围修筑高标准现代化堤防的方式实现原有滩区群众就地“迁建”,是一件利在当代、功在长远的利国惠民工程,对河南省黄河滩区群众迁建工作也会产生一定的“标杆效应”。毫无疑问,开展大规模滩区内村庄外围堤防的修筑涉及到跨地域、跨部门、跨机制的综合协调与整体推进,从短期来看具有相当难度,但作为一种具有开拓性精神的建议,它必将对中牟县乃至整个黄河流域滩区的可持续发展裨益良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