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溪新岭段防洪堤一期通过市标化工地验收
近日,浙江省丽水市水利局以丽水利建〔2014〕66号文件同意推荐云和县黄溪新岭段防洪堤工程(一期)为丽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该工程位于凤凰山街道西弄和新岭行政村,工程治理范围为黄溪中游舍上桥以上至新岭村新殿自然村下游段河道,共治理河道长约2500米。通过新岭段防洪堤工程建设,使西弄和新岭行政村区块形成封闭的防洪保护圈,达到区域10至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本工程兼具防洪排涝、改善水环境等综合效益,有利于改善城市面貌,促进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因此,兴建本工程对改地区城市防洪、城市环境改善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上月底,丽水市水利局专门召开了云和县黄溪新岭段防洪堤工程(一期)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达标验收会议,并成立了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实地查看了新岭段防洪堤建设工程,听取了参建各方的工作汇报,详细查阅了各种台账资料,认为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目标明确、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制度落实、施工规范、资料齐全、监理到位,符合丽水市水利建设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标准。同时,验收小组对我县水利工程的标化工地创建的不足之处也提出了许多意见,为以后云和县的水利建设标化工地创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云和县水利局 朱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