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西河务局“五条禁令”强化“端午节”期间廉政工作
为切实加强“端午节”期间的廉政工作,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持续反对“四风”。5月30日,豫西局就节日期间强化廉政工作发出通知,认真安排部署“端午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好节日廉政关。
《通知》要求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并提出了做好节日期间廉政工作的“五条禁令”,即:严禁向上级部门或有业务联系的其他部门用公款购送粽子等节礼、土特产、有价证券、购物卡等,严禁到上级部门所在地用公款宴请上级部门有关人员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有价证券、购物卡、土特产、粽子等节礼;严禁用公车游玩、探亲访友等,端午节放假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在办公区域统一封存;严禁以任何名义组织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严禁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组织的旅游活动;严禁用公款接待非执行公务的上级机关有关人员吃、住、行、游等。
同时,《通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必须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并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常爱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