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坚持“生态优先”理念,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14个设区市考核等级均达到良好以上。列入国家第二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的桂林、玉林两市顺利通过验收,3个自治区级试点市县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加强入河排污口监测,严格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全区实施了38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15项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和3项重要水功能区确界立碑项目建设。以创建绿色小水电为抓手推动农村水电行业管理转型,全区完成10座绿色小水电省级初验和6条绿色河流创建。扎实推进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地方电力新增装机6.58万千瓦,完成发电量220.5亿千瓦时。
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开展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管理。我区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全国试点工作,大力实施农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全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592平方公里。特别是在珠江-西江经济带石漠化片区水土流失治理中,通过种植经果林,既帮助当地贫困群众尽快走上稳定脱贫道路,又进一步蓄积了绿水青山的生态家底。进一步夯实河长制工作基础,压茬推进湖长制改革工作,建立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对全区江河湖库实现全覆盖。我区落实各级河长湖长2.8万多名,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平台顺利搭建,工作机制运转良好,提前半年实现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目标。抓好总河长令贯彻执行,以“河长治污”和“清四乱”为抓手重点开展系列专项行动,解决了一批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突出问题,九洲江、南流江、漓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江河湖库“清四乱”等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推动了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转变,形成齐抓共管、共同维护河湖健康的良好局面。
大力开展5个大型灌区和4个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全区农田水利灌排保障能力和节水效率加快提升。加快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大力实施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我区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0万亩建设任务。积极创建水利风景区。截至目前,全区已成功挂牌13家国家水利风景区和4家自治区水利风景区,还有208个风景资源纳入全国水利风景区建设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