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北京市水务局召开行政执法事项划转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水行政执法事项划转工作相关事宜。局机关办公室、法制处、计划处、水资源处、建管处、郊区处、供水处、排水处、节水办、安监处、人事处、科教处、综合处、政策法规处、投资计划处、工程管理处、征地拆迁协调处、应急与安全监管处以及市防汛办、市南水北调工程执法大队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围绕平稳、有序推进北京市级机构改革,加快推动行政执法事项交接工作,组织学习了国家和本市关于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机构改革期间行政执法工作衔接规则》等文件;明确要求各相关处室按照衔接规则,认真梳理因职能调整需要划入转出的行政执法事项,列出清单并提出意见建议;针对机构改革因职责调整而需要修改、废止的法律法规规章、市政府文件,或者需要由市政府作出相关决定的,由相关处室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参会人员就行政执法事项划转事宜进行了研讨。
会议指出,因机构改革职责调整,我局需要与应急管理局、生态环保局、农业农村局、园林绿化局、规划自然资源委等多个单位进行行政执法事项划转工作,而且市政府要求限时完成,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有关单位提前着手,认真梳理,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确保按时间要求、高质量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