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杨凌完成小型水利产权制度改革
1月6日,陕西咸阳杨陵区人民政府在五泉镇斜上村召开了杨陵区水利改革证书颁发工作会,向138个产权所有主体、564个水利工程经营管理主体以及1个水权改革试点主体颁发了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证书和经营管理权证书。
杨凌示范区农村水权制度改革工作自2015年启动以来,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努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农村水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对区内各类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现状进行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参考外地经验,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对所有水利工程产权进行了界定,将现有565处小型水利工程根据工程性质、投资主体等不同进行了产权界定,实行工程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分离,其中将中小河道堤防、滚水坝等纯公益类工程交由河道管理站管理,宝鸡峡杨陵区灌区斗渠交由五泉镇农民用水协会管理,机井、抽水站、农村饮水工程由所在村村委会落实专人管理,现代农业园区范围内的机井交由涉农企业或者专业合作社管管理,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明晰了工程产权,明确了工程管护责任,保障了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的落实。
国家杨凌农业示范区坚持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开展了农村水权制度改革试点,率先在五泉镇斜上村和揉谷镇永凯合作社进行水权制度改革试点,以机井为单元调查每眼井控制的灌溉面积、作物种植、灌溉用水量、每户所涉及的面积,形成统计报表和图纸,结合杨陵区近五年农业灌溉用水年报数据,经过平衡分析,确定每亩地的灌溉定额为300立方米、每眼井的取水量5.4万立方米,明确了每户的用水量,确定了初始水权。(杨凌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