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多形式开展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河道管理条例》宣传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河道管理条例》于2016年8月24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6 年9 月29 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有5章35条。
为了让全县人民群众和各级干部职工全面了解和掌握《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河道管理条例》,搞好的管理和保护全县河道。从10月28日开始,马关县利用报纸、电视、网站、短信、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条例》宣传。到目前为止共发放《条例》宣传读本及宣传画册2000余本,黑板报10余版,粘贴标语200余条、电视滚动标语6条。大大提高了公众的知晓度。为全县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奠定了坚实基础。(马关县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