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开启新模式
为规范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推进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守信激励、失信惩罚机制,保障水利建设质量与安全,我厅在自治区范围内启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由水利协会组织评价,市场主体收集信息、网上报名、提供资料等,自治区和地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参与,最后公布评价结果。
目前,西藏自治区水利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立即行动起来积极组织发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加信用评价工作;发布了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2016年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的公告,让广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能够清楚怎样参与信用评价,参与信用评价的意义和作用等;发布了水利部首次开展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公告,起到参考和借鉴作用。
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是创新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方式、有效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打破地方保护、清除市场壁垒,有利于减轻企业多头评价的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有利于提高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公正性和适用性。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单位)、项目法人和有关单位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管理、评优评奖、日常监管等工作中,积极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厅建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