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西河务局 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制度

  • 发布时间:2016-04-29 18: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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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西河务局 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大豫西河务局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简政放权、实现放管结合、切实转变职能,该局制定“双公示”工作制度,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一是落实责任主体。该局明确1名分管负责人,统筹推进本部门、本领域“双公示”工作,并明确由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承担具体落实工作,严格执行信息网络安全有关标准和规定,确保数据的完整、安全与时效。

二是明确“双公示”的内容和标准。该局注重行政处罚类信息的公开,主要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执法依据、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名称及处罚事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处罚结果、救济渠道等信息,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其他信息。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同步报上级部门备案。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重视程度,加强工作领导,把公示工作纳入专项目标,规范公示窗口和方式,完善信息化支撑系统,加强技术、人员保障,制定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涉及数据采集、管理、存储等的相关系统,确保“双公示”工作长期、规范、有序实施,确保公示工作件件落到实处。

该局将进一步全面、完整、规范、清晰、准确地将信息向社会公开。切实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徐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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