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积极开展区县节水工作
天津市水务局制定四项措施,认真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开展2016年区县节水行动,督促区县完成“用水效率红线”考核指标。
天津市水务局通过进一步推进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和节水型区县复查,大力开展节水防污宣传阵地建设,促进天津地区节水工作再上新水平。一是做好宣传阵地建设,各区县制定建设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力争建出各自特色。二是高度重视节水型区县复查工作,确保复查顺利通过。三是加强地下水和自来水考核管理,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关措施,进一步规范考核工作。四是做好拨付区县经费资金使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