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电职院办学《章程》核准发布

  • 发布时间:2015-10-12 22: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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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水电职院办学《章程》核准发布

近日,经湖南省水利厅审核同意的《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由湖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并通过湖南省教育厅审议通过核准之后正式向社会各界发布,标志着该院在推进依法治校和完善治理体系中走出关键性一步。

《章程》共10章84条,包括总则、学院功能和教育形式、学生、教职工、治理结构、教学科研单位、学院与社会、经费资产后勤、校徽校旗校歌和校庆日等。根据《章程》规定,学院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主要为全国特别是为湖南培养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行政主管为湖南省水利厅,业务主管为湖南省教育厅,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院长为法定代表人。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坚持教授治学、民主管理。

《章程》是按照教育部门统一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要求,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数易其稿而成,是学院依法治校的基本准则。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1980年成立的湖南水利技工学校,先后经历湖南省水利水电学校泉塘分校、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学校等发展阶段,2005年升格为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成为全国水利高职教育示范院校,2013年成为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学院。目前,学院正致力于建设“省内领先、行业示范、国际知名”的高等职业院校。(省水电职院罗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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