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河务局中秋国庆期间发"八条禁令"

  • 发布时间:2014-09-03 20: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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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河务局中秋国庆期间发"八条禁令"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日前,兰考河务局纪检组向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部门发出“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对严禁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行为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观念,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纪律规定,严禁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规定。

通知强调,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驰而不息地纠正“四风”,以优良党风带政风促民风。要把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连成线,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不放,形成作风建设常态、长效机制。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坚决不用公款送礼、不接受工作对象公款宴请和公款购买的节礼,又要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通知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对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以及节日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畅通举报监督渠道,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要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并及时向开封市河务局党组纪检组报送。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马绍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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