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乡河务局组织经管局、财务科、服务中心等部门会同法律顾问对近期的经济合同进行集中会签,旨在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落实内部监督机制,提升经济合同管理在经济发展中基础保障作用,促进经济合同管理的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此次新乡河务局经济合同集中会签会议上,共审议了《新乡河务局净水机采购合同》和《高压设备预防检验检测协议》等多份经济合同,对合同名称的规范、违约条款、项目的标准和验收、结算条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审议,从各部门角度出发,查找合同条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修改意见,现场进行会签,减少了合同会签流转的时间,提升了工作效率,有效的防范了经济风险。
按照《新乡河务局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的要求,2020年至今已审议会签经济合同26项,有效的规范了各类经济行为,维护了单位合法权益。起到了规范经济事项的管理范围和管理程序,形成逐级上报、分级审批的管理体系,明确了责任的落实和监督,不但有效的解决了以往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降低了经济合同风险,还有效的维护了该单位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也提高了新乡局决策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拟稿:李海斌核稿:吉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