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水利厅联合印发《四川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川发改环资〔2019〕51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辖区节水工作负总责,明确了2020年、2022年和2035年三个阶段的主要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和省级部门分工。
《实施方案》提出六大重点行动和深化机制体制改革两方面举措。六大重点行动是总量强度双控、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缺水地区节水开源、科技创新引领行动。深化机制体制改革包括全面深化水价改革、加强用水计量统计、强化节水监督管理、推动水权水市场改革、推动合同节水管理等。同时,强调要继续推进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到2022年前,完成100个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实施方案》是四川省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的主要依据,也是今后一定时期内四川省实施节水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大力推动四川省水资源节约、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保障四川省水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