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贵州省人民政府近日批复,原则同意省水利厅报送的《贵州省水资源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批复明确:通过实施《规划》,到2020年,全省主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实现明显改善,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5%;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主要入河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
到2030年,江河湖库水功能区基本实现达标,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集中式地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水库、湖泊等水体富营养化状况显著改善,建立完善的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批复要求,省水利厅和省直有关部门、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职,严格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保护措施,重点落实好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入河排污口布局与整治、内源与面源治理、地下水资源保护、水资源保护监测、水资源保护综合管理等7大类工程措施及非工程措施,努力实现水资源和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