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省玉溪市被水利部列为第二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市。对此,玉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玉溪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编制了《玉溪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了水生态文明建设水资源高效利用、水安全保障、水环境综合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现代水管理、水生态文明培育6大任务体系;提出了6大实施行动的27类实施项目,明晰了22项具体评价考核指标;并确定高效节水灌溉、再生水利用、生态引水工程、水源地保护、水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生态湿地建设、水文化景观建设、水生态文明村建设8项重点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规划项目概算总投资27.94亿元。
通过不懈努力,至2018年6月,玉溪市共投入资金28.61亿元,顺利完成了《试点实施方案》中的各项任务和实施项目,达到试点期末的22项考核目标。2018年6月27日~29日水利部珠江委专家组对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进行技术评估,对玉溪市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好评。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的成功实施,为玉溪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水生态文明建设积累了经验、探索了路子,产生了积极的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