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冷水江市水利局严厉查处一起水库坡倾倒渣土事件
“鉴于当事人梁某、谢某等3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认识深刻,态度端正,及时采取了补救措施。按照《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梁某、谢某等3人分别处以1000元、1500元、2000元的罚款。另铎山镇对水管员予以解聘、对镇水管站长免职……处理结果通报全市各乡镇办,并上报娄底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6月28日,冷水江市水利局向该市湖南省各乡镇办下发《冷水江市铎山镇浪山水库大坝外坡倾倒渣土事件调查处理通报》。
据悉:年5月24日,冷水江市水利局接到娄底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电话通知,冷水江市铎山镇浪山水库大坝外坡倾倒了大量渣土,要求尽快查处。该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成立冷水江市铎山镇浪山水库大坝外坡倾倒渣土水事事件立案查处领导小组。 5月25日上午,该局水政监察大队人员与铎山镇水管站人员去浪山水库现场查看,情况属实,并做了勘验笔录与勘验图。经多次入村入户调查,了解铎山镇北元村三组村民梁某、四组村民谢某在建房时往浪山水库大坝外坡倾倒了共7车建筑垃圾及渣土。铎山镇城山村村民谢长安在建房整理地基时、也往浪山水库大坝外坡倾倒约10车渣土;并和当事人现场核实,当事人态度端正,同意接受水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处理,该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做了调查询问笔录,并下达了《冷水江市水利局责令限期改正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整改时间为6月10日前。6月20日,该局水政监察人员分别对当事人梁某、谢某、谢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6 月21日,三位当事人联合出资已将浪山水库大坝外坡所倾倒渣土全部)清理完毕,基本恢复大坝原貌。(通讯员黄武芝周德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