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坐诊”解旧疾
——巩义河务局规范河道管理工作小记
日前,由巩义市政府主导,林业局、国土资源局、河务局、森林公安局、地方海事处、环保局等7个单位共同参与,巩义市河洛镇、康店镇、站街镇等地方乡镇政府全力配合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了巩义河道内非法采砂行为,一举扫除了巩义神堤工程管理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有效维护了河道行洪安全和河流健康生态,遏制了黄河湿地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
开一剂治病良方
巩义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几乎全部与湿地保护范围重叠,部分未批先建的烧烤城、渔家乐、游乐场正处于湿地核心区,同时亦在工程管理范围之内,甚至直接侵占工程而建。一些违建经河务、湿地部门多次治理仍未拆除。2015年10月1日,《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正式实行,该条例规定湿地范围内禁止擅自采砂,但一直以来,受利益驱使,非法采砂屡禁不止。
这两项“疑难杂症”,虽经巩义地方政府和河务部门多次打击,却仍然在利益的驱动下屡屡不绝,已经成为了危害巩义黄河湿地生态健康和河道行洪安全的“心头病”。
旧疾不除,何谈维护河流健康生命?
面对这种状况,巩义市人民政府迅速行动,先后制定了《巩义市加强黄河湿地保护坚决打击破坏湿地资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对黄河湿地范围内违法采砂清理整治的行动方案》等,同时成立由赵培丰副市长为组长,林业局、河务局、国土局等各责任单位主管领导为成员的巩义市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湿地范围内违建清理及非法采砂治理工作。
方案措施的出台,不仅对如何清除河道内违章建筑和打击非法采砂问题开出了“良方”,更从大局出发,对保护黄河湿地生态环境、维护黄河健康发展做出了全局性的规划,遏制了河道内违法行为的产生和发展。
联合出击“下猛药”
“药方”开出后,各责任单位闻令而动。
巩义市林业局作为清理整治行动牵头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并派出森林公安和行政执法人员全力支持。地方乡镇政府为集中清理整治行动提供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环保局负责清除违法采砂设备及现场板房、砖瓦房等建设物,清除违法所采河砂;公安局负责派出警力参与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对阻挠、妨碍清理整治行动的人员进行严厉打击;电业局负责停止向违法采砂单位和个人供电;河务局派出行政执法人员全力配合,负责拆除违法采砂船只和采砂设备,对有证船只有违法采砂行为的进行罚款、封存。
“多部门联合执法优势明显,人力和机械也更加充足。”清理整治小组的成员说,“地方乡镇政府和公安部门的参与让执法行动顺利了不少。群众与乡镇政府打交道多,好沟通;公安部门出面,维持秩序的同时也对违法商户形成了震慑作用。”
去疾治病清“老赖”
清理整治工作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清理、检查验收4步走,层层深入向目标推进,其中,集中清理阶段是整个“坐诊”过程的攻坚期。
巩义河务局参与清理整治工作的执法人员对这个阶段遇到的阻力印象颇深:“积极配合的商户在自查自纠阶段已经完成了清理工作,而‘挺’到集中清理阶段的,大多是经多次劝导仍不愿整改的‘钉子户’”。
在神堤控导工程多年从事饭店经营活动的老刘就是这样一个例子,也是最后拆除的农家乐业主之一,面对前来执法的工作人员,老刘的态度相当强硬。面对这样的“老赖”,清理整治领导小组不厌其烦地向其讲明危害并耐心解释相关政策,同时也亮明了坚决的态度:“清理只会分先后,决不会偏袒谁、漏掉谁。”
随着神堤控导工程的其他商户遵循政策要求陆续拆迁,老刘终于明白他这颗“钉子”撑不下去了,面对执法工作人员的再次劝诫,他终于愿意冷静下来反思自己的错误,并最终下定决心:“我这次听进大家的劝了,配合工作,拆吧!”
在清理整治过程中,类似这样清理拆迁“钉子户”的事件还有很多,同时,打击非法采砂也常遇难啃的“硬骨头”。面对抱着侥幸心理的商户和非法采砂场,清理整治小组用实际行动敲碎了他们不切实际的幻想。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清理整治小组正是抱着这样的态度,从政策宣传到警示教育,从督促整改到全力清理,在巩义市政府的统一协调和指挥下,各责任单位通力配合,清理工作刚柔并济,漂亮地打赢了这场攻坚战。
截至目前,巩义黄河河道内19处非法经营商户基本清理完毕,共拆除违法建设房屋40余间,清理经营船只3条, 27家采砂场已经全部停采,24家采砂场砂堆清理完毕,合格船只亦全部清除出了黄河河道。部分采砂场已经恢复了湿地耕地条件,白色的砂堆被青色的麦苗替代,河道内私搭乱建的彩板房也不见了踪影,河道秩序规范,春意洒满两岸。(顾秀文袁冬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