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管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见成效
安全为重中之重,没有安全就没有成绩。2016年以来,派驻纪检组在水利中心工作中强调对人的监管,要求驻在部门党组织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并狠抓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狠抓工程管理。在水利工作推进中,把好工程建设管理关。坚持“四制”管理,把“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相关制度落实到每个重点建设项目中;把好资金使用关。做到大笔资金集体研究,重点项目,须经专家论证,确保资金安全;把好工程验收审查关。做到有始有终,善做善成。二是抓好防汛安全工作。汛前召开了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会议,布置水利工程管理任务,要求各水管单位及时上报观测资料,并组织技术人员分析研究,掌握水利工程运行状况。6月中旬举办了水利工程管理培训班,落实水库巡查人员,严格督促巡查人员上坝巡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要求每位巡查人员对各自的水库与相关乡镇签订巡查责任书,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多次对全旗重点水库及在建水工程进行检查,及时查出工程建设管理中的不安全隐患,并落实安全度汛和整改措施。对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预案进行审查并上报市局备案。积极争取防汛经费100万元,采购编织袋25万条,铅丝10吨,冲锋舟2艘,橡胶艇3艘,应急抢险照明设备2台,发电机组2台,水泵2台,成立了6500人的快速抢险队和12500人的抢险预备队,应对了防汛预警,确保了安全度汛。三是抓好安全生产和工程维修养护工作。举办全旗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培训班,并与在建工程施工企业及水管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就水利工程建设、运行和综合经营等方面作为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并明确各自责任单位。各在建工程均建立安全生产台帐并编制防汛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安全责任层层落实,特别针对一些条件较差、安全隐患较突出的工程项目,加强安全监管。4月初组织人员对全旗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厂房及电气、机械等设备安全、运行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地质灾害、消防安全、运行记录规范等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多次组织水管单位技术人员对各水利设施进行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水利工程设施,及时提出抢修方案并派技术人员下工地指导督促,及时完成水毁工程、险工险段修复任务,严把工程质量关。四是信访维稳工作效果显著。注重水务民生工程问题的解决,信访维稳工作持续平稳,全年无一次越级上访、缠访、闹访,全年实现“三个零目标”。(刘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