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6月14日讯(记者 欧阳田军 通讯员 刘祎芸)今年,上海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城乡住房建设管理委等部门编制了《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首次以专项行动计划的方式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上海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上海水环境保护工作,通过滚动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形成了治污为本、截污为先、标本兼治、建管并举的水污染防治体系,在城市快速发展、环境压力持续增大的挑战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依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特别是在饮用水源地建设和保护、骨干河道治理等方面成效明显。
然而,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上海的环保工作者也清醒地意识到,水污染防治工作是长期、复杂、艰巨的。目前,上海还存在着地表水水质总体不能满足功能区要求、污水厂网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无法跟上城市快速发展需求等诸多问题。
2015年4月,国家发布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国家行动计划”),强化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分别制定并公布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大上海水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生态安全,维护水生态系统功能,上海市政府瞄准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目标,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硬指标要求,同时还要体现上海绿色发展和当前水环境保护的阶段特点,实施方案主要从六大方面着手,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