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市区水系规划获市政府批复
3月25日,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以常政复[2016]14号文,批复同意《常州市市区水系规划》。《规划》范围为常州市区范围(含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面积1862平方公里。规划重点为中心城区,北至长江,南至前黄镇,西至德胜河、罗溪、西太湖,东至常合高速公路,面积约700平方公里。
《规划》分为现状评价、规划总论、主要功能布局、河网水系规划、引清活水、水系空间控制规划、水系保护与利用管理、近期建设、保障措施共九章,遵循系统工程的理念,从水安全、水生态与航道网、港口布局入手提出完善的水系功能布局;按照组团分布及防洪排涝布局把常州市河道划分为十五大单元,并参照江苏省骨干河道分级标准把河道分为八级,对市区六百五十条河道提出全面的技术标准与管控要求。同时进一步从蓝线控制、水面率控制提出管控要求,并从管理角度提出蓝线管理、开发利用管理、河道分级管理、长效养护、信息化管理等引导措施,力求使该规划既符合实际又具备可操作性,从而更好为城市建设提供依据,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水系管理。
市政府批复认为该规划以系统工程的观念、生态的理念,统筹兼顾,除弊兴利,从水系的功能发展要求出发,构建水系网络系统,划分河道等级,建立空间形态保护体系,保护和扩大水面,规范引导城乡发展、产业布局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涉水活动,为水系控制和管理提供坚强的支撑。(常州市水利局 狄胜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