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2月16日讯 (记者 郑盈盈)近日,经浙江省政府同意,《浙江省浙东引水管理暂行办法》由浙江省水利厅印发,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浙东引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朝着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又迈进了一步,为稳步推进工程后续建设管理、保证常态化引水提供了制度保障。
该办法由浙江省水利厅组织省浙东引水管理局历时一年多时间,在多次调研、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起草制定。办法分总则、运行调度、工程管理、信息监测、监督保障和附则六章,共三十条。办法明确了浙东引水管理的工程范围、各级政府和引水管理机构的职责,从确保引水调度指令执行、工程安全运行、引水有序开展的角度对引水调度、引水计划制定和执行、引水工程建设、维护、管理等作出了规定;同时对加强引水监测和信息发布、水质保障、引水效果评估和考核等方面的监督保障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
浙东引水工程是浙江省有史以来跨流域最多、跨区域最广、引调水线路最长和投资最大的水资源战略配置工程,多年平均引水量8.9亿m3,由萧山枢纽、曹娥江大闸枢纽、曹娥江至慈溪引水、曹娥江至宁波引水、舟山大陆引水、钦寸水库等六项骨干工程组成,利用区域内其他水利工程引钱塘江水至绍兴、宁波、舟山,向浙东地区补充工农业生产和生活用水,并兼顾改善水环境和航运条件。该工程于2003年开工建设,2014年6月萧山枢纽至慈溪段实现了常态化引水,在缓解浙东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改善浙东地区生态环境、提高区域防洪排涝能力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为浙东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