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2016年1月6日讯 从今年1月1日起,重庆璧山区正式实行阶梯水价,执行范围为重庆市渝山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服务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水户。
璧山区城区居民阶梯水价以年度作为计费周期,第一阶梯水量为每户每年260立方米(含)以下,覆盖率达到95.9%;第二阶梯水量为每户每年261-360立方米(含);第三阶梯水量为每户每年361立方米及以上。
据悉,璧山城区现行居民综合水价为3.62元/立方米。实行阶梯水价后,第一阶梯水价不变,仍按现行综合水价3.62元/立方米执行;第二阶梯水价在第一阶梯基础上加价0.63元/立方米,即4.25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水价在第一阶梯基础上加价2.10元/立方米,即5.72元/立方米。
居民用户年度抄表水量累计未超过260立方米的,按照第一阶梯价格计价。年度抄表水量累计超过260立方米、360立方米的部分,分别按照第二阶梯、第三阶梯价格计价。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