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兑现首例非法凿井举报奖金

  • 发布时间:2016-01-05 11: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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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网站12月31日讯 昌吉州是新疆地下水超采最严重的地区之一。为此,昌吉州于2014年出台了整治非法取水机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两年来,全州依法查处非法取水机井1090眼,打击了非法凿井取水违法行为,地下水超采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昌吉州大部分机井位于戈壁荒漠区域,随着查处力度的不断深入,非法机井伪装方式呈现出多样化趋势,违法形式更加隐蔽,仅靠水利部门执法人员难以发现线索,查处难度不断加大。为了切实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守住昌吉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进一步打击非法凿井违法行为,2015年11月19日,州人民政府研究出台了《自治州非法凿井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非法凿井取水违法行为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015年6月,州水利局接到玛纳斯县六户地镇闯田五组有4眼非法机井举报后,州县水利部门先后多次实地核查,查实非法机井2眼,并依法进行了严肃查处。近日,经审核认定,州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昌吉州非法凿井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上述非法机井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元。

这是昌吉州首次对非法凿井举报人进行奖励,也是昌吉州非法凿井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后,首例非法凿井举报奖励事例。此次举报行为虽发生在自治州实施非法凿井举报奖励办法之前,仍参照举报奖励办法兑现奖金。此举不仅为昌吉州举报非法凿井开了好头,而且充分展示了昌吉州全方位打击非法凿井、遏制地下水超采的决心和信心,对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地下水管理与监督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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