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部署划定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
8月底,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全市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江苏省徐州市本次需要划定管理范围的河湖和水利工程,是纳入“河长制”管护的1233条大沟级以上河道、骆马湖、所有登记在册的中小型水库和国有水管单位管理的水利水务闸站工程。以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水利水务工程,应在工程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中明确其管理范围,并在竣工验收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完成征供土地确权工作。《通知》指出,要准确划定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明确管理界限,设立界桩标志,办理土地权属登记手续,建立信息共享系统,加快构建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体系。
《通知》要求,2015年底,徐州市铜山区(省级试点)完成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试点工作;其余各县(市)区成立工作机构,完成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编制和批准工作。2016年完成京杭运河不牢河、徐洪河、房亭河、骆马湖、云龙湖水库、阿湖水库、高塘水库、崔贺庄水库、庆安水库、王庄闸、塔山闸、授贤橡胶坝,市、县(市)区直管水利水务闸站工程及部分大沟级以上河道、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2017年完成其余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2018年全面完成验收工作。(程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