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利厅举办用水定额宣贯班
《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14)(以下简称《定额》)已于2014年11月10日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将于2015年2月10日起实施。为做好《定额》实施工作,2015年2月6日,广东省水利厅在广州举办了一期《定额》宣贯班。邀请了有关水利专家授课,对《定额》进行全面解读。
宣贯班强调,用水定额管理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重要举措,应充分认识制定和实施《定额》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强化《定额》的学习宣传,扎实推进《定额》的实施,发挥地方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用水定额管理;二要加强用水定额地方标准的应用和考核;三要积极加强节水管理,促进工业企业水资源循环利用,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通过宣贯学习,参加人员提高了认识,增强了信心,为下一步做好定额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宣贯班达到了预期效果。现目前,《广东省用水定额》已发放到省、市、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厅水资源处、农水处、技术中心及省水文局、省设计院等有关负责同志和技术人员,各地级以上市水务局分管领导、水资源科(处)负责同志和各县(市、区)水务局负责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同志等参加了宣贯班。(厅水资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