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七家渔业主体通过示范专业合作认定

  • 发布时间:2015-01-07 2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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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七家渔业主体通过示范专业合作认定

日前,浙江省丽水市七家渔业主体通过2014年全省示范性渔业专业合作社认定。

这七家渔业主体分别是:景宁县自强稻田鲤鱼养殖专业合作社、松阳县万寿龟鳖专业合作社、景宁县山水鱼专业合作社、缙云县振龙淡水鱼养殖专业合作社、庆元县瓯源渔业合作社、云和清江生态龟鳖养殖专业合作社、庆元县德瑞祥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我市将继续大力培育渔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渔场等新型渔业经营主体,提高渔业组织化程度,推动传统渔业转型发展。(丽水市水利局渔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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