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河务局转发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推选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工作的通知》,该局持续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全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创建工作。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该局按照要求对行政执法权责清单进行梳理和公开,制作行政执法流程图,并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不断完善岗责体系,明确行政执法岗位职责,及时在河南黄河网等网站予以公开,接受监督。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该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行政执法权,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不得参与执法工作,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必须严格遵守执法工作要求。同时,每年定期对行政执法证件进行审查,及时对不符合申领条件或吊离、退休人员的执法证进行注销,对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证申领、换发。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亮证执法、调查取证合规合法、认真听取陈述申辩、重大案件进行集体讨论、案件审批法制审核。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我局认真执行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对达到备案标准的,及时向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备案。为规范和监督水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制定了《水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在单位公告栏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主动接受上级和原阳县法制办监督。
四是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为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该局依据《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及时制定了本单位的《水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制定配套的《水政监察人员考核奖惩办法》,建立了严格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执法工作规范、严谨,执法人员公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