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直管河湖“清四乱”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槐荫河务局配合区河长办对槐荫黄河辖区范围内“清四乱”问题清单进行了再排查再确认。
2月18日-19日,槐荫区河长办组织区检察院、区国土局、沿黄街道办事处及山东明嘉勘察测绘有限公司等,对已形成的槐荫黄河河道和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内“清四乱”问题清单逐项进行现场勘测确认。随后,针对确认后的问题清单,槐荫区河长办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逐项分解责任,分析现状,研究解决方案,并对存在的各单位之间协同工作联络机制问题深入讨论,计划尽快成立现场工作组,确保“清四乱”专项活动顺利开展,争取各项问题的早日解决。(冯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