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全面推行河长制通过验收
12月20日至21日,山西省交通厅副巡视员郭全英带领省验收工作组,对阳泉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验收,阳泉市副总河长、副市长潘海燕参加汇报和现场检查。省验收工作组认真听取阳泉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汇报,仔细查阅河长制档案资料,实地检查滹沱河、龙华河、桃河、义井河、洪城河等河流管理与保护情况,并抽验部分县、区河长制工作。
阳泉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起步早、行动快、力度大。4月底即到浙江省德清县学习取经,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实施方案时间均是全省第一,实施方案细化明确17项重点工作也是全省创新。市级河长全部进行了河道巡查,市总河长、市副总河长四次召开部署会议,各级实施方案和配套制度均按期或提前出台,市、县河流“一河一策”均正式印发,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体系有效建立。推行河长制近一年来,阳泉市主要河流断面水质大幅度改善,五个省控以上河流断面的劣五类断面,由去年的3个减少为1个,良好水体断面由去年的2个增加为4个,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山西省验收组充分肯定了阳泉市河长制工作,认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力度大、措施实、成效好,在细化部门职责、明确重点工作、设立河警长、建立APP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创新,河长制工作有抓手、有特色、有亮点,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验收工作组要求,阳泉市要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继续探索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抓好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等各项任务,使河长制落地生根、造福一方。(皇甫佳)